来源:中国科技投资杂志社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
中国社会科学院京津冀协同发展智库 崔志新
京津冀区域技术协同创新取得成效
四年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从顶层设计迈入深入实施阶段,创新驱动成为区域协同发展的新动能,京津冀科技创新投入不断增强,共同营造良好的协同创新环境,创新平台不断完善,协同创新活动日益活跃,区域协同创新产出能力不断提高。
京津冀科技创新投入不断增强。科技创新投入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基础,为加强北京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设,不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2017年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为5.64%,保持全国首位,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2.6倍。京津冀三地有研发活动的规模以上企业数占比分别为37%、40%和12%,较2013年分别增长了8个百分点、8个百分点和6个百分点。京津冀三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为3.04万家,其中,北京市有2.3万家,占比约为75.7%。
京津冀共同营造良好的协同创新环境。三地纷纷出台实施创新政策,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北京市制定了《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用地政策的意见(试行)》、印发了《关于优化人才服务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精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天津市制定了《天津市支持科研院所创新发展实施意见》、印发《天津市关于加快推进智能科技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河北省出台了《河北省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了《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等。
京津冀创新平台不断完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众创空间和孵化器等创新平台是区域实现创新驱动的重要载体,组建跨区域科技资源信息共享、创新联盟等支持区域协同创新发展。2017年,北京市双创服务机构超过400家,服务企业和团队共计7.47万家;天津市产学研用创新联盟20家,备案市级众创空间154个;河北全省各类科技孵化载体达687家,其中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达到145家、众创空间达到156家,其中孵化器26家、众创空间86家,与京津共建各类科技园区55个、创新基地62个,承接京津高科技企业1400家。三地成立京津冀科技资源创新服务平台,组建京津冀科研院所联盟、创投联盟、农业科技创新联盟、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联盟等各种类型的联盟,支持京津冀科技创新协同发展。
京津冀协同创新活动日益活跃。跨区域多主体协同创新活动是区域协同创新的一个重要体现。从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数据库检索的2013-2016年京津冀区域专利数据共计75万条数据,其中合作专利的数量占区域专利总量的比重为1.7%,四年间京津冀区域多主体合作专利的数量稳步提升,增长了36.6%。分地区来看,京、津、冀三地合作专利的数量占地区专利总量的比重分别为2.1%、1.4%和0.9%,可见,北京地区产学研等多主体协同活动较为活跃,津冀两地多主体协同活动不断增加,且跨区域创新主体间的壁垒逐渐突破,跨区域多主体协同创新交互行为更加密切。
京津冀区域创新产出能力不断提高。创新活动最直接的产出形式为科技成果,从可衡量角度考虑,选取专利数量指标作为衡量地区创新产出能力的一个重要因素。2017年京津冀地区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2.7件,较长三角地区平均水平(19.6件)高3.1件,其中北京市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94.6件,居全国第一,较深圳市(85.3件)高9.3件,约为上海市(41.5)的两倍多。可见,京津冀地区知识产权意识增强,不断激发创新活力,尤其是北京地区知识产权创造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京津冀区域技术协同创新面临的问题
京津冀三地协同创新方面发展不平衡的突出问题仍然存在,主要表现为津冀两地总体上创新水平不高,与北京市存在较大差距;区域内科技成果转化不足,受北京虹吸效应影响明显;区域间分工协同程度偏低,有待重新构建跨区域产业创新链。
津冀两地总体上创新水平不高,与北京市存在较大差距。2017年,津冀两地的专利申请量分别为8.7万件和6.1万件,分别约为北京的1/2和1/3,其中,天津的专利申请量还出现有所降低的现象,较上年下降了18.3%;津冀两地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分别为18.4件和2.9件,分别约为北京的1/5和1/33。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三地创新资源分布不均匀,北京集聚了较为丰富的创新资源,而河北的创新资源较北京相差巨大。此外,河北省创新投入力度不高,2017年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为1.33%,约为京津两地的1/4和1/2,较全国约低0.8个百分点。
京津冀区域内科技成果转化不足,受北京虹吸效应影响明显。从技术流向来看,2017年,北京流向津冀的技术市场成交额占流向外省市的比重仅为8.7%,较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其中,北京流向天津的技术市场成交额为49.3亿元,而天津流向北京的技术市场成交额为64.0亿元,两者的绝对差额为14.8亿元。北京对京津冀的辐射带动仍有上升空间,且津冀两地未能充分发挥地缘优势,仍需要进一步优化京津冀三地承接转移平台,促进承接北京产业转移及在津冀两地科技创新成果转化。
区域间分工协同程度偏低,有待重新构建跨区域产业创新链。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国家战略实践中,京津冀三地的功能定位和产业结构不断调整,通过京津冀同行业产业结构差异化指数,以京津为参照系,京津冀的产业差异化程度逐步提高,由2013年的0.51增长至2016年的0.93,增长了82.4%。然而,产业分工差异化并不一定是产业协同的必然条件,当前产业分工呈现了新的特点,产业向更为细化的分工形态转变,京津冀地区需要重新构建更为细致的产业链分工形式,密切区域间的产业联系。
对策及建议
为了充分缓解京津冀地区创新发展差距大,科技创新成果内部转化不足,跨区域产业分工不明确等问题,京津冀地区可以从创新要素流动、发挥智库协调作用、构建跨区域产业创新链等方面努力,全面提升京津冀区域技术创新协同成效。
充分调动京津冀三地的创新要素的有效流动和联动发展,缓解三地创新资源分布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在深化北京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过程中,不断强化北京与津冀两地的联动发展,可借鉴深圳虚拟大学园的经验,充分发挥北京的辐射带动作用,设立京津冀虚拟大学园,按照一园多校、市校共建的模式在津冀两地分别建设创新型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的良性互动,发挥区域间多主体的组合优势。
完善京津冀产业基础和配套设施,充分发挥智库的协调作用,促进区域内科技成果转化。从国外的创新经验来看,科技成果更倾向于向那些拥有强大的产业基础和完善的基础设施配套的地区转移,有利于科技创新成果快速实现产业化,为了进一步促进京津冀区域内创新活动和科技成果转化,鼓励科研院所设立创新成果运营机构,大力扶持创新服务机构发展,也可以借鉴东京城市群规划中充分发挥智库协调的经验,设立京津冀产业创新智库组织,规划“研发设计—成果孵化—技术转移—生产运营”的一站式创新生态链条。
明确京津冀产业分工方向,构建跨区域产业创新链。可以借鉴新加坡研发中心建立的经验,充分发挥政府强力推动的作用,将创新平台与产业链结合,在京津冀产业创新链构建过程中,需要更为细化的产业分工形态,将创新能力和要素嵌入区域产业分工的链条之中,打通京津冀区域间技术研发与产业化之间的通道,推动区域创新水平和产业实力整体提升。同时,完善的财税分享体制也是跨区域产业协同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进一步探索完善京津冀地区财税分享体制,促进区域间产业分工协同程度提升。
《中国科技投资》杂志社 (京ICP备2023005456号-1 | 京公网安备110102004613号 ) 《中国科技投资》杂志社官网上的部分内容来自相关部委网站,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 1227252578@qq.com 】我们会尽快处理。 声明:本站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网站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Copyright© 2013 Comsenz In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