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下乡,机会多大?
2024-09-06 16:30:12 访问量:

导语:


“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将风电项目与农村地区紧密结合,探索形成新的投资建设模式和收益分配机制,为农村地区风电项目的未来发展打开了广阔空间。随着全球对气候变化问题的关注加深,清洁能源的需求将持续增长,农村地区风电项目将迎来更大的市场机遇。


如果每年选择具备条件的1000个村进行试点开发,按每村装机2万千瓦测算,年可新增风电装机2000万千瓦,新增投资约1000亿元,既能为风电发展打开新的市场空间,也能更好发挥促发展、扩投资、稳增长的作用。


2024年4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提出促进农村地区风电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创新开发利用场景、投资建设模式和收益共享机制,推动风电成为农村能源革命的新载体,助力乡村振兴。


8月28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印发《省(自治区、直辖市)“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总体方案编制大纲》的通知,要求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电网企业选取风能资源条件和接网条件较好,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需求较大、迫切性较强的行政村优先试点。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试点项目规模不超过20MW。

“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开辟风电发展新的增长极、推动农村能源革命的重要抓手、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


我国农村地区风能资源丰富、分布广泛。在农村地区充分利用零散土地,因地制宜推动风电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对于壮大村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意义重大。


当前,我国风电以“三北”地区规模化开发为主,随着低风速发电技术逐步成熟,中东南部地区就地就近开发风电日益具备可行性和经济性。如果每年选择具备条件的1000个村进行试点开发,按每村装机2万千瓦测算,年可新增风电装机2000万千瓦,新增投资约1000亿元,既能为风电发展打开新的市场空间,也能更好发挥促发展、扩投资、稳增长的作用。


据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介绍,目前全国约有59万个行政村,假如选择其中具备条件的10万个村庄,在田间地头、村前屋后、乡间路等零散土地上安装4台5兆瓦机组,就可实现20亿千瓦的风电装机,发展潜力巨大。


而且在农田上安装风电机组不会影响农业生产。风电机组排布时会考虑尾流影响,一般按照4倍和6倍风轮直径的距离进行机组间隔布置。如果使用5兆瓦机组,机组间的行与列间隔分别为600米和900米,也就是风电装机的最高密度不能超过900亩地1台机组,相当于在两张乒乓球台上放一个乒乓球。这种排布密度对农作物产量的影响微乎其微。因此,完全可以在不改变农田使用性质的情况下,在农田上开发风电。


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推动农村地区风电发展,与农村分布式光伏、生物质发电等实现多能互补、深度融合,有助于调整农村能源结构,推动农村能源革命,助力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支持各类投资主体与当地村集体按“村企合作”模式共同开展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支持村集体依法通过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等方式共享风电项目收益,并提供相应就业岗位,从而拓宽村集体和农民增收致富渠道,使风电发展真正惠及“三农”,赋能乡村振兴。秦海岩认为,目前风电项目已普遍具备经济可行性。风电开发企业在保证合理收益水平的情况下,拿出一部分利润与村集体分享,每年能够为村集体提供10万至20万元的固定收入。


2022年9月,河南省淮滨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工程开工建设,这是全国率先开工建设的乡村振兴“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首批试点工程之一。该试点工程总规划装机容量为 1.8GW,在淮滨县19个乡镇安装295台6.25兆瓦的风机。项目建成后,淮滨将成为全国首个村村覆盖风电的县,每年可提供清洁能源发电量约43亿度,可节约151万吨标准煤。项目建设还创新风电投资建设模式和土地利用机制,盘活乡村存量集体用地作价入股,使该县每年增加可观的村集体经济收入,同时提供就业岗位近百个。


这一行动将风电项目与农村地区紧密结合,探索形成新的投资建设模式和收益分配机制,为农村地区风电项目的未来发展打开广阔空间。


政策持续加码


“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筹备已久。2021年12月,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提出推动千村万户电力自发自用,利用农户闲置土地和农房屋顶,建设分布式风电和光伏发电。此后,风电下乡成为行业关注的焦点。


在2022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章建华提到,启动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2022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明确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大力推进乡村风电开发。


2024年1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明确要求,推动农村分布式新能源发展。


2024年4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发改能源〔2024〕378号),提出“十四五”期间,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旗)域农村地区,以村为单位,建成一批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的风电项目。《通知》聚焦分散式风电发展的难点堵点,提出了不同于常规风电项目开发的创新思路,将引领风电行业在大机型、大基地、集中式之外走出一条发展新道路。”


针对风电下乡面临接入难、用地难、盈利难三大瓶颈,《通知》立足农村实际,从多个方面提出了支持措施。比如,在项目审批方面,鼓励各地对“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探索试行备案制,结合实际提供“一站式”服务,对同一个行政村或临近村联合开发的项目,统一办理前期手续。


在办理用地方面,《通知》明确,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和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农村零散非耕地,依法依规办理“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用地。


《通知》还明确电量电价以保障项目收益,提出“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由电网企业实施保障性并网,以就近就地消纳为主,上网电价按照并网当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执行,鼓励参与市场化交易,参与市场交易电量不参与辅助服务费用分摊。


不仅国家频频出台政策,地方政府也大力扶持农村地区风电建设。比如,2023年2月,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推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提出推动分散式风电就近开发,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山西省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茂盛在山西省能源局举办的山西省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政策宣贯会上表示,发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对建立新型能源体系至关重要,各有关单位、企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意义,坚定不移把具体工作抓好抓实。


贵州省在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在乡村合理布局建设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项目,电力总装机超过8900万千瓦。


在政策春风下,企业也积极布局农村风电项目。3月31日,华能通榆乡村振兴10万千瓦风电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华能乡村振兴项目建成后每年可提供清洁电能3.5亿千瓦,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11.5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28万吨,节能减排效益显著。


金风科技广西崇左天等县牛头岭风电场、华能河南安阳汤阴风电场、三一重能湖南宁乡神仙岭风电场,以及国电电力浙江宁海茶山风电场等风电项目开发不仅实现了与周边生态环境的和谐,还全面激活了当地农村地区的旅游资源,打造出了具有区域特色的旅游产业体系。


试点先行,稳步推广


8月28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印发《省(自治区、直辖市)“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总体方案编制大纲》的通知,要求试点先行,稳步推广。


该通知明确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电网企业,综合考虑风能资源条件、电网建设情况及村集体收益情况,明确“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的实施条件,在风能资源条件和接网条件较好,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需求较大、迫切性较强的行政村优先试点。


在选取试点对象时,应根据试点条件,以村为单位选取试点对象,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试点项目规模不超过20MW。


结合试点项目开展情况,不断探索积累经验,逐步完善“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发展政策机制,结合各地发展目标,稳步有序推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项目。


通知还明确要求,严选投资主体。以村为单位,优选有实力的风电投资开发主体。确定投资主体应综合考虑企业的投资能力、技术能力、运营能力及资信状况等因素,确保项目安全稳定运行。明确投资主体与村集体的股权合作架构、合作内容及相应的权责关系,包括项目建设、运维及安全管理等的分工,严格落实各方责任。


合理共享收益。结合各地风电开发建设条件和经济性水平,以股比分配方式为基本原则,合理确定村集体和开发企业的收益分配标准,避免出现干股模式或要求投资开发企业承担村集体各类不合理费用等情况发生,项目并网后收益分配情况应及时报县级有关部门。


保障农民利益。各有关部门应全力配合落实驭风行动项目涉及的关键要素保障,并监督“村企合作”模式的落实情况,做到不与村集体争利,切实保障村集体和农民按照协议约定得到应有的收益。



做好生态保护。纳入驭风行动的项目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重点关注项目对周边生产、生活、生态可能带来的影响,采用低噪音风电机组,明确安全防护标准和要求,积极融入乡村风貌,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