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2024-2030年)》
2024-04-03 10:19:31 访问量:

导语:发展通用航空制造业,加快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是塑造航空工业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推动低空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加快制造强国、交通强国建设的必然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航空制造业新型工业化探索和实践,2024年3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印发《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2024-2030年)》。

主要目标

到2027年,我国通用航空装备供给能力、产业创新能力显著提升,现代化通用航空基础支撑体系基本建立,高效融合产业生态初步形成,通用航空公共服务装备体系基本完善,以无人化、电动化、智能化为技术特征的新型通用航空装备在城市空运、物流配送、应急救援等领域实现商业应用。

——创新能力显著提升。绿色化、智能化、新构型通用航空器研制创新居世界先进水平,形成一批通用航空领域产学研用联合实验室、科技创新中心及科技创新服务平台。通用航空法规标准体系和安全验证体系基本建立。

——示范应用成效明显。航空应急救援、物流配送实现规模化应用,城市空中交通实现商业运行,形成20个以上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应用示范,打造一批低空经济应用示范基地,形成一批品牌产品。

——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打造10家以上具有生态主导力的通用航空产业链龙头企业,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通用航空动力实现系列化发展,机载、任务系统及配套设备模块化、标准化产业配套能力显著增强。

到2030年,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特征的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新模式基本建立,支撑和保障“短途运输+电动垂直起降”客运网络、“干-支-末”无人机配送网络、满足工农作业需求的低空生产作业网络安全高效运行,通用航空装备全面融入人民生产生活各领域,成为低空经济增长的强大推动力,形成万亿级市场规模。

重点任务

(一)增强产业技术创新能力

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加强总体、系统、软件、元器件、材料等领域关键技术攻关。瞄准无人化、智能化方向,攻克精准定位、感知避障、自主飞行、智能集群作业等核心技术。

完善通用航空装备产品谱系。加快提升通用航空装备技术水平,提高通用航空装备可靠性、经济性及先进性。推进大中型固定翼飞机、高原型直升机,以及无人机等适航取证并投入运营,实现全域应急救援能力覆盖。支持加快支线物流、末端配送无人机研制生产并投入运营。

搭建产业协同创新平台。围绕技术攻关、创新应用、安全管理等,发挥通用航空产业创新联盟等平台作用,促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

(二)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竞争力

加速通用航空动力产品系列化发展。加快200kW级、1000kW级涡轴,1000kW级涡桨等发动机研制;持续推动100-200马力活塞发动机批量交付,实现市场规模应用。加快布局新能源通用航空动力技术和装备,推动400Wh/kg级航空锂电池产品投入量产,实现500Wh/kg级航空锂电池产品应用验证;开展400kW以下混合推进系统研制;推进250kW及以下航空电机及驱动系统规模化量产,以及500kW级产品应用验证。

推进机载、任务系统和配套设备标准化模块化发展。结合航空应急救援、传统作业、物流配送等领域装备需求,加快推进统标统型,发展模块化和标准化任务系统,提升产品互换性和市场兼容性。

培育优质多元的企业主体。鼓励龙头企业整合资源,强化对产业链、供应链和创新链的引领和组织协同,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完善售后服务保障能力,增强产业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建设一批先进制造业集群。立足发展基础和资源优势,对接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在长三角、粤港澳、成渝、江西、湖南、陕西等重点地区,建设从技术开发、产品研制、示范验证到应用推广的一体化创新发展产业生态,打造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创新要素集聚、网络协作高效的新型通用航空装备先进制造业集群,实现通用航空与地方经济深度融合。

(三)深化重点领域示范应用

扩大航空应急救援示范应用。重点围绕航空灭火、航空救援、公共卫生服务、应急通信/指挥四大领域,在京津冀、长三角、东北、中西部、边疆等重点地区,扩大航空应急救援装备示范应用。

深化航空物流配送示范应用。聚焦“干-支-末”物流配送需求,在长三角、粤港澳、川渝、内蒙古、陕西、新疆等重点地区,鼓励开展无人机城际运输及末端配送应用示范,形成量大面广的航空物流配送装备体系。

加速城市空中交通示范应用。适应未来城市空中交通需要,支持依托长三角、粤港澳等重点区域,以eVTOL为重点开展应用示范,支持举办相关赛事活动。支持一批SAM装备加快市场应用,鼓励探索构建立体交通低空航线网络,着力培育商务出行、空中摆渡、私人包机等载人空中交通新业态。

拓展新型通用航空消费示范应用。面向低空旅游、航空运动、私人飞行和公务航空消费市场,在山西、内蒙古、上海、河南、湖南、海南、新疆等重点地区,开展“通用航空+”应用示范。

促进传统通用航空业务规模化运行。鼓励围绕航空培训、短途运输、农林植保、物探巡检等传统通用航空业务领域,在川渝、内蒙古、黑龙江、新疆等重点地区开展规模化、常态化运行示范。

(四)推动基础支撑体系建设

推动智能高效新型运行服务体系建设。推进通用航空器北斗标配应用。推动试点地区政府与企业在低空监管服务基础设施、网络规划建设等方面协同,促进三维高精地图、气象数据、通信导航等公共信息开放。

推动新型基础配套设施体系建设。鼓励地方政府将低空基础设施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加强与城市运输系统连接。支持探索推进楼顶、地面、水上等场景起降点建设试点,完善导航定位、通信、气象、充电等功能服务,形成多场景、多主体、多层次的起降点网络。

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坚持通用航空标准化与技术创新、应用示范一体化推进,实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协同发展。鼓励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共同开展标准研究,加快建立涵盖多种应用场景、各类装备的标准体系。

建立安全验证体系。充分利用现有航空工业基础,加快试验验证资源共建共享,鼓励推动建立通用航空适航技术服务与符合性验证,无人机第三方检测、试验等能力,支持飞行测试、应用测试等基地建设。

夯实人才队伍基础。支持高校加强通用航空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建设一批特色学院。围绕通用航空前沿新兴交叉领域,深化产教融合,推进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精准育才。

(五)构建高效融合产业生态

促进通用航空装备制造与服务业高效融合。在无人物流、城市空中交通等新兴应用领域,鼓励龙头企业探索形成产品研制、场景构建、示范运行一体化的商业模式。

深化通用航空装备国内外交流与合作。鼓励通用航空企业在海外开展研发设计、飞行验证和适航取证,积极开拓国际市场。

探索通用航空装备产业科技金融合作新模式。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再贷款的政策优势,针对符合政策要求的通用航空制造企业,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实施“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充分利用风险投资等金融手段,加强通用航空装备产业技术研发融资支持。

编辑整理 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