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联合印发《智慧旅游创新发展行动计划》
2024-05-16 10:30:37 访问量:

导语: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促进数字经济和旅游业深度融合,加快推进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智慧旅游创新发展,2024年5月13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印发《智慧旅游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总体目标

到2027年,智慧旅游经济规模进一步扩大,智慧旅游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智慧旅游管理水平显著提升,智慧旅游营销成效更加明显,智慧旅游优质产品供给更加丰富,智慧旅游服务和体验更加便利舒适。

重点任务

(一)智慧旅游基础设施提升行动

改造升级信息基础设施。用好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推动旅游应急指挥中心、智能闸机、景区智慧屏、票务系统、电子讲解等进行改造升级。引导停车场、旅游集散与咨询中心、游客服务中心、景区道路及景区内部引导标识系统等数字化与智能化改造升级,提升基础设施网络化、智能化、协同化水平。

加强5G+智慧旅游协同创新发展。实施好“信号升格”专项行动,持续提升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等各类重点旅游区域5G网络覆盖,优化重点区域及客流密集区域的5G网络服务质量,挖掘利用5G技术在视频监控、实时传输、无人驾驶等方面的潜力和优势,拓展旅游领域应用场景。持续推出5G+智慧旅游应用试点项目、解决方案。

(二)智慧旅游服务效能提升行动

提升服务平台运营效能。进一步厘清政府公共服务与市场化服务边界,引导各地明确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定位,因地制宜推进现有平台转型升级。鼓励各地积极探索通过政府与市场合作共赢的方式,提升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和运营效能,实现可持续运营与发展。

提升适老化服务水平。在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保留线下服务的基础上,支持智慧旅游线上服务平台针对老年人出游习惯,对手机客户端、网页端等进行适老化改造,不断优化使用体验。提升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出游过程中享受智能化服务的水平,持续弥合“数字鸿沟”。

持续优化文旅场所服务水平。科学设置线上线下购票及预约渠道,优化预约程序,简化预约措施,保留人工窗口,为国内外游客提供线下购票等服务,最大限度满足参观游览需求。

(三)智慧旅游管理水平提升行动

推进“互联网+监管”。依托多源数据提升旅游市场经济运行监测与风险预警能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过程性数据分析研判能力。加强数据归集共享,健全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立健全线上旅游投诉和处理机制,通过信息化手段对旅游投诉进行快速分类和处置,提高游客投诉快速处理能力,并及时反馈处置结果。

强化应急响应能力。有效利用大数据采集分析手段,提高旅游目的地客流预测、监测精准度,建立健全包括短消息、广播、智能标识牌等在内的游客信息快速通知体系,提升旅游领域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智慧旅游营销效能提升行动

加强新媒体使用引导。统筹线上线下,强化品牌引领,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智慧旅游营销项目纳入国家旅游宣传推广精品建设工程。鼓励和支持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旅游企业等加强与新媒体合作,加强精准营销。

规范提升旅游营销效能。支持旅游景区、文博场馆等文化和旅游机构结合线上传播和受众特点,强化创意策划和内容生产。挖掘5G技术在高清视频传输等方面的优势,培育5G互动直播、5G+AR直播等新营销手段。以智慧旅游营销为试点,探索发展创作者经济,培育发展内容、形式、技术结合的创作新模式。

开展营销效果评估。探索建立智慧旅游营销评价体系,合理设置评价指标,确保其可量化可追溯可考核,有效提升智慧旅游营销成效。

(五)智慧旅游产品业态培育行动

鼓励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聚焦旅游场景应用,鼓励支持企业研发生产智慧旅游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打造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产品和品牌,扩大智慧旅游供给。强化研发生产类企业在智慧旅游产业链中的重要地位,激发企业技术创新活力,实施文化和旅游企业培育计划,培育壮大一批有较强实力、创新能力和行业影响力的智慧旅游创新企业。

促进产学研协同发展。推动旅游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开展战略合作,深化产学研深度协同模式和机制。支持企业建设以智慧旅游研究和成果转化为主的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应用转化。

培育丰富智慧旅游产品。鼓励和支持文博场馆、考古遗址公园、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街区、主题公园、演艺场所、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等,运用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拓展现实(XR)、混合现实(MR)、元宇宙、裸眼3D、全息投影、数字光影、智能感知等技术和设备建设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培育文化和旅游消费新场景。

(六)旅游数据资源利用提升行动

增强辅助决策能力。按照数据分级分类规范,建立各级部门依托自身业务进行数据管理的体系,提升数据归集能力,深化传统旅游数据监测与大数据、区块链技术的互补与融合,提升旅游领域整体数据质量和应用水平。

推动数据开发利用。加大旅游领域数据要素化特点和路径研究,提升多源数据融合能力。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在数据合规使用的前提下,推动旅游数据资源开发开放和流通使用。

做好数据安全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旅游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强化旅游数据收集、传输、存储、共享、使用、销毁等全生命周期安全管控,防止数据丢失、毁损、泄露和篡改。

(七)旅游数字化转型提升行动

推进旅游城市和景区智慧化建设。强化基础共建、设施共用、数据共享,将智慧旅游融入智慧城市建设。强化标准引领,引导城市完善智慧旅游设施和网络,提升数字化服务和管理水平。

推进智慧旅游“上云用数赋智”。组织开展好智慧旅游“上云用数赋智”解决方案遴选和发布,强化供需对接,促进解决方案转化落地。鼓励酒店、旅游景区等对能源进行智能化管理,优化设备运行,节能降耗,推动智慧旅游绿色低碳发展。

(八)智慧旅游创新人才培育行动

培养高校基础人才。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整合多领域教育资源,加大数字技术与旅游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强化应用导向,加强智慧旅游职业教育建设,鼓励建设智慧旅游技术应用重点院校。

加强智慧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智慧旅游人才培养机制,打造一支与智慧旅游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实施国家智慧旅游建设工程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通过教育培训、项目支持、合作研究、成果推广等途径,加强智慧旅游研发生产、经营管理、转化应用等人才队伍建设。

编辑整理 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