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新能源汽车在下乡具有比大城市更大的普及潜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在中小城市下乡是必然趋势。但随着新能源汽车在农村市场渗透率的不断上升,充电设施不足成为制约农村地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堵点、痛点,进一步加快农村地区充电桩建设迫在眉睫。4月12日,财政部、工信部、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2024-2026年,将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首批试点县名额共计70个。今年的申报截止到5月17日。根据《通知》,申报试点的主体应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场景丰富、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地方推广应用积极性高、社会资本投资意愿较弱的县(不含市辖区)。成功申报后,每年均达到最高目标的试点县最多可获得4500万元。
打通新能源汽车下乡堵点
2020年7月新能源汽车开始下乡,中汽协数据显示,从2020年7月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至2022年,新能源汽车下乡车型共分别完成销售39.7万辆、106.8万辆和265.98万辆,三年带动新能源下乡车型累计销售超410万辆。随着新能源汽车下乡的提速,充电基础建设也成为了讨论的热点。汽车下乡需要打通的堵点就是农村地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充电桩安装共享难的问题。
当前,新能源汽车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主要方向。车企也在不断对产品进行迭代,提升消费者的购买欲。根据中汽协预计,2024年全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可达1150万辆,同比增长20%。随着新能源汽车销量逐步提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也要跟上,尤其是乡镇地区,缺乏充电设施很可能导致新能源汽车无法进入下沉市场。
国务院常务会议也指出,农村新能源汽车市场空间广阔,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仅有利于促进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而且有利于发展乡村旅游等新业态,为乡村振兴增添新动力。
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2023年数据显示,桩车增量比为1:2.5,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能够基本满足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从具体地区来看,充电基础设施更多聚集在东部沿海地区以及经济发达省市,县城及乡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足。我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主要以城区和高速公路沿线为主,乡镇农村地区充电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乡镇农村公共充电桩的保有量占比很低,保有量占比不足5%。
此外,还包括乡镇区域相对封闭,人员往来较少,公用充电设施使用率低,企业投资建设的意愿不强;农村电网存在局部供电能力不足、容易停电、低电压等问题。
相较于城市而言,乡镇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存在一定难点:一个是土地问题,很多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制土地,需要政策给予支持。另一个是电力问题,乡镇的变压器往往无法支持大功率快充桩,在这方面,企业可以考虑使用功率小的直流快充,或建设慢充桩过渡,优先解决充电难等问题。
就企业而言,目前在乡村地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获益较难。有的村镇受地形限制,十几户、几十户集中在一起形成多个自然村,造成分散式建设施工工程量大,电缆敷设增加,投资成本增加等。
当前充电桩的建设主体主要是四类,第一类是最早随着新能源车下乡政策来到三、四线城市布局充电桩的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央企,第二类是随着各省市对新能源车的鼓励而进行建设的城投、交投等地方国企,第三类是各种自发对此进行布局的充电桩运营企业,第四类则是各大品牌车企的充电桩。其中,前三类多为公桩,在取得用地手续和电力批复后即可建设,最后一类则为私桩。而农村地区投建充电基础设施,更多依靠当地进行规划,由国资企业先入局牵头,由地方城投、建投和交投等具有国资背景的企业先行。
尽管存在诸多难题,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刻不容缓,这不仅是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加快我国能源转型的重要推手。为此,国家也在近年来出台了多项政策,例如,《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等。
试点“百县千站万桩”工程
实现充电桩“乡乡全覆盖”
4月12日,财政部、工信部、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为加快补齐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短板,进一步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2024-2026年,将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可以说,此次发布的《通知》意在进一步推乡镇地区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
根据《通知》,“百县千站万桩”试点的主体应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场景丰富、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地方推广应用积极性高、社会资本投资意愿较弱的县。其中,试点县应具有较为完整的规划布局方案、适宜新能源汽车消费使用的场景和充足的供电保障能力等。试点县所在地级市2023年汽车保有量应不低于20万辆,具备较好的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
在名额分配方面,2024—2026年,三部门根据地方当前新能源汽车和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状况及未来潜力、地域面积、省内县数量、当前财力状况等因素分配省级试点县名额。首批试点县名额共计70个。
值得一提的是,试点县还将获得资金奖励,每个试点县示范期为期3年。奖励标准根据每年度试点县充换电设施功率利用率达标情况设置,共分为三个档次。示范期内,每年均达到最高目标的试点县最多可获得4500万元。奖励资金主要用于试点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等相关支出,不得用于平衡地方财力,不得用于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新能源汽车运营补贴。试点结束后,三部门将对超额完成目标且对周边地区有明显示范带动效应的县,按照奖励标准的10%给予超额奖励。
试点遴选过程如下:试点实施方案以县为主体编制,逐级申报至省,省级有关部门根据各县新能源汽车推广潜力、充换电需求等因素,通过竞争性评审的方式择优确定本省试点县名单,鼓励对省内偏远地区且具备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潜力的县、“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予以适当倾斜。
各省试点县名单及试点实施方案按程序上报三部门备案,相关材料电子版需一并上传至第三方“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清算平台”。2024年集中受理试点材料的截止时间为5月17日。
充电桩下乡,企业怎样抓抢机会?
今年初以来,充电桩支持政策不断,3月初,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到2025年,配电网承载力和灵活性显著提升,具备5亿千瓦左右分布式新能源、1200万台左右充电桩接入能力。交通部2月29日国新办会议上强调要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2024年计划新增服务区充电桩3000个、充电停车位5000个。
各车企新能源新产品迭代迅速,对市场销量构成有力支撑,中汽协预计2024年全年新能源汽车销量达1150万辆,同比增加20%。充电桩方面,国家不断推进电动汽车发展及城市公交电动化替代,同时当前整体桩车比较低,充电桩仍有较大增长空间。
地方政府也印发了相关政策。日前,青岛市政府印发《青岛市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到2026年底,基本建成覆盖广泛、布局合理、智能高效、安全共享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形成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电网络,全市充电基础设施达到15万台以上,其中,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达到1.5万台,实现公共充电站镇街有效覆盖,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充电需求。
天津市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若干举措》,其中提到完善县乡充电网络规划布局、落实新建居住社区配建标准要求、优化居民个人充电桩报装流程、推动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居民社区公共充电桩建设、加大充电网络建设运营支持力度、加大充电新技术推广应用、提升充电设施信息化管理水平等8项措施。
与此同时,近年来国企、车企以及充电企业正在向下沉市场布局。截至2023年底,全国共有6328个服务区配建了充电设施,占服务区总数的95%,北京、上海、河北、安徽等15个省市高速公路服务区已全部具备充电能力;广东、广西、海南、江苏、湖北等12个省份已经实现了充电站的“县县全覆盖”、充电桩的“乡乡全覆盖”。
中国充电联盟发布数据显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分区域看,广东、浙江、江苏、上海、山东、湖北、安徽、北京、河南、四川TOP10地区建设的公共充电桩占比达70.3%。截至2024年3月,全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数量为931.2万台,同比增加59.4%。
从增速看,2024年1-3月,充电基础设施增量为71.6万台,同比上升13.2%。其中公共充电桩增量为18.3万台,同比上升13.8%,随车配建私人充电桩增量为53.3万台,同比上升13%。
目前,南方电网打造“顺易充”充电运营服务平台,特来电、能链智电等推动在乡村地区的渗透,深圳快立可针对乡村地区的新能源汽车适用场景,推出“共享充电桩”模式。
广汽集团与广汽埃安联合控股的广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石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就充换电站能源生态建设、汽车销售及相关增值服务开展合作,全面发力新能源下乡,加快乡镇补电网络布局。根据规划,2025年预计在农村地区建成超过100万个充电终端,助力充电桩下乡。
特来电方面也表示,接下来将会合理推进城乡公共充电站的建设,为城乡百姓提供更加便利完善的充电服务。同时,通过与政府合作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方式,共同完善乡村充电网的覆盖。
编辑整理:罗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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