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地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举措探析——以天津理工大学为例
2019-09-12 22:37:00 访问量:

来源:中国科技投资杂志

◎天津理工大学科学技术处  李新龙 何占营 李彭辉

新形势下地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举措探析——以天津理工大学为例

高校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力量,承担着创新人才培养、科学技术进步、推动社会发展的重任。科技成果必须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和竞争力,才能有效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是指高校通过科技平台、科研载体等多种渠道,将科研应用技术成果进行后续中试、开发、应用和推广,从而形成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服务等实用知识转化过程,即科学技术变为行业企业现实生产力、创造社会效益和经济价值的动态过程。加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对推动教育与科技、经济的深度融合,推进创新人才培养,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形成新时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发展格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天津理工大学是天津市重点支持发展的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文、艺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地方高等院校。作为地方高校,虽然面临高端人才吸引力不足、科研经费竞争优势不明显等难题,但学校能够科学布局学科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以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综合学校材料、机械、计算机、电气电子、化工、环境、管理等学科优势,以国家级和省部级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为支撑,加强学科间、区域间协同创新,深挖科技成果创新和转化潜力,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和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学校科技成果转化。

完善管理办法,服务科技成果转化

天津理工大学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天津市有关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要求,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地方院校实际,修订学校科研相关管理办法,出台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学校层面的科研管理政策体系,给予科技人员更大的自主权和灵活度,充分激发科研人员活力,切实有效的推动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稳步开展。

修订科研管理办法,释放科技人员活力

近年来,学校逐步修订了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科技项目技术合同管理办法、材料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以及科研会议费用标准等相关管理办法,进一步改革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方式,优化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支出标准、管理权限、审批流程、绩效评价等内容。例如,新修订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明确提出科研项目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不纳入“三公”经费统计范围,各项目承担单位对相关出访团组、人次数和经费单独统计。同时,新的管理办法进一步扩大了科研经费采购耗材、仪器设备等的自主权,简化了财务报销审批程序,减轻了科技人员负担,力求在确保科研经费实效的前提下最大限度释放科技人员活力。

出台成果转化细则,树立知识价值导向

此外,学校陆续出台专门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和奖励实施细则,设立校内的专利基金和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将成果转化绩效奖励与取得的实际经济、社会效益相结合,健全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益分配政策,同时作为学校科技人员科研能力评判的重要标准。例如,新出台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规定,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收益90%由科研团队自行分配,充分树立科技成果转化的知识价值导向。

优化考核机制,引导科技成果转化

近年来,天津理工大学不断推进科技人员教学、科研、人事考核等相关制度改革,坚持服务社会需求和注重实际贡献的评价导向,摒弃唯论文、唯“帽子”、唯奖励等传统绩效考核模式,按照不同的学科领域、不同的研究类型,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类评价标准,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在科技人员科研绩效考核中的比重,推动学校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协调发展,引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快速发展。

优化职称评定方式,拓宽岗位晋升渠道

学校对于科技成果转化突出贡献人员给予职称评定和岗位晋升政策上的倾斜。例如,新修订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提出:“对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以及在产学研合作等社会服务工作中成果特别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别显著的教师,可不受学历学位、资历条件的限制,破格聘任副教授(副研究员)、教授(研究员)”,允许科技成果转化突出贡献者破格晋升职称。同时,学校对于高水平优秀人才实行特聘制度,明确提出:“为建设一流师资队伍,构建有利于出杰出成果、出杰出人才的制度环境,学校建立特聘制度。设置高级职务特聘岗位,打破任职年资限制,鼓励达到国内一流学科业务水平的优秀人才进入特聘体系”,为科技成果转化杰出人才提供高级聘任岗位。

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加大成果奖励力度

学校对于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实现重大科技创新的单位和个人,在科研工作量考核时予以充分肯定和重大奖励。例如,新制定的教学科研突出业绩人员奖励办法提出:“根据‘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对在教学科研工作中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岗位责任目标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团体或个人,发放教学科研突出业绩奖励金”。同时,在最新聘期的聘用人员实施方案中进一步提高了科技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指导标准,对高水平创新人才,实行年薪制,实施聘期合同考核,并为其创造宽松的学术氛围,以激发广大教师的进行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同时,落实国家关于高校教师离岗创业的政策规定,保障教师在离岗创业,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期间的合法收益。

搭建工作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天津理工大学始终秉承“与实际应用相结合的科研更有社会意义”的服务信念,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天津市“一基地三区”发展定位,以学校优势学科为基础,以成果转化平台为支撑,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与行业龙头企业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大力推进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学校科学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搭建成果转化平台,创新成果转化模式

学校1980年建立校办产业集团,初步探索科技成果转化的市场化管理和运行机制。2011年,在教育部的政策支持下,由天津市教委、市科技局、滨海新区政府牵头,参与组建“高校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中心”,成为五个高校分中心之一,并于2014年被科技部认定为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单位。2013年,学校获批天津市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项目,通过中心平台,组织全国高校科技成果交流合作,吸引、汇聚创新成果在津转化,搭建起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的产学研合作平台。2018年,学校组建天津理工大学科学技术合作与转化中心,依托国家级和省部级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工程基地,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2019年,学校作为天津市唯一的市属高校,获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为新时期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夯实了基础。

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支撑科技成果转化

依托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根据不同学科特点,成立26个成果转化团队,累计委派百余名科技特派员深入企业现场进行技术攻关与服务,服务企业几百人次,转让技术成果百余项,合作开发成果多次获天津市科技进步奖,产生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对天津市及周边地区相关行业企业的技术提升和产业发展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例如,我校自主研发的全自动钢管端面铣头倒棱机,能够满足国际上通用的美国石油协会标准要求,并成功实现了产业化,打破了美国等少数国家长期垄断的格局。该科研团队开发的X-Y坐标仿行铣切飞锯机、钢管超高压注水检测装置、钢管自动打捆机等冶金自动化装备,广泛应用于国内主要焊接镀锌钢管行业,取得巨大经济效益,仅在天津某企业集团一家应用就取得了数亿元的直接经济效益,并帮助企业实现了节能减排绿色发展,该项目成果获得天津市科技进步一等奖。

近年来,天津理工大学通过以上举措,学校科研能力及科技创新实力稳步提升,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业日渐凸显,校企合作日益紧密,横向产学研项目合作领域逐步拓展,重点领域的重大技术难题不断突破,发明专利质量继续提高,专利转移转化率明显提升,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显著增强,切实找准了其作为地方高校在新形势下自身的发展定位,适应了地方的发展需求,为新形势下其它地方高校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借鉴。

综上所述,高校作为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力量,新形势下必须紧跟国家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步伐,深刻认识科技创新发展新要求,继续发挥国家科技创新“排头兵”和“主力军”作用。地方高校应深入贯彻落实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克服自身发展难题,科学布局学科建设,通过修订科研管理相关办法,出台成果转化实施细则,优化职称评定方式,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搭建成果转化平台,推进人才队伍建设等举措,大力推进学校科技成果转化。

 

基金项目:天津市科技局创新平台专项课题,天津理工大学技术转移转化体系建设项目(19PTZYCG00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