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创新视域下湖南自贸区基金运行模式研究
2024-08-09 15:59:41 访问量:

 

文\张亮 廖玉玲

 

导语:本文通过分析自贸区金融创新成效及存在问题,厘清自贸区金融创新的特征、创新路径等,从自贸区金融创新的角度,研究探索湖南自贸区基金设立、运行模式及基金运行监管制度创新等。


一、引言


党的二十大部署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就深入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高标准对接国际经贸规则,深入推进制度型开放,让自贸试验区更好发挥示范作用。金融是自贸区改革发展中一个极其重要的板块,自贸区的发展离不开金融自由化建设。我国各地自贸区均围绕金融创新,做了大量探索实践,自贸区金融资金规模不断发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持续提升,金融系统自身改革也不断向深水区推进,为自贸区深入推进制度创新提供了宝贵的试点经验。


私募股权基金是助推区域产业发展、优质企业聚集的重要金融工具,从金融创新角度研究自贸区基金运行模式,借鉴金融创新经验指导自贸区基金运行改革试点,对于推动自贸区产业发展,探索自贸区制度创新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自贸区金融创新成效及存在问题分析


(一)自贸区金融创新成效分析


一是助力建设国际金融中心。上海自贸区将推动金融开放创新试点作为自贸区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努力营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助力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取得重要进展。2023年,上海市金融业增加值达8646.86亿元,比上年增长了5.2%,金融市场交易总额达3373.6万亿元,同比增长15%。乘着首批自贸区的东风,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重大任务已经实现了新的突破,是全球金融要素市场最齐备的城市之一。金融总量大幅跃升,外资机构持续加速涌入,核心功能持续增强,上海市正在谋划加快探索高水平金融制度型开放的发展路径。


二是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为赋能区域内实体经济发展,各自贸区结合自身特色,相继出台了包括支持金融市场平台建设、自由贸易账户平台建设、跨境电商平台建设,试点以货易货贸易,制定负面清单指引,全面防范各类风险等方面的实施细则,各项细则的落地也在不断完善自贸区金融创新政策框架体系。以创新设立自由贸易账户体系为例,提供了包括跨境结算、跨境融资、跨境担保、跨境理财、跨境债券等在内的本外币一体化金融服务,支持黄金国际版板、国际再保险平台、自贸区市政债、自贸区航运及大宗商品衍生品中央对手清算业务等,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载体。


三是充分释放金融创新活力。各地自贸区牢记作为全国改革开放“试验田”的重要使命,通过深化金融领域的创新,持续推动更多金融创新制度成果在全国各地复制推广,为推进自贸区制度创新、发挥自贸区示范引领作用作出了积极贡献。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3年底,上海自贸区累计发布11批160个金融创新案例,天津自贸区累计发布135个金融创新案例,多项创新举措在国内其他自贸试验区复制推广。


(二)自贸区金融创新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是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需匹配。自贸区发展对金融体系提出了更高需求,金融创新成为提高服务效能的有力手段。但资本具有逐利的内在属性,金融创新可能导致资本出现“脱实向虚”的现象。随着金融产业蓬勃发展,金融业务广度不断扩大、深度持续深化,叠加经济周期和外部冲击等因素,金融风险也较为突出,亟待金融监管体系更好地覆盖和处置。


二是金融创新配套制度建设亟待完善。自贸区金融创新涉及跨境融资、融资租赁、航运金融、供应链金融、绿色金融、中小企业融资、金融科技等多个领域改革创新,是一项系统集成的综合性改革。目前,针对具体领域改革创新的配套制度还存在缺失。如人民币跨境业务中,银行对部分政策认识不清、处理不当,造成客户身份难以确认;自贸区证券、保险、信托投资等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创新产品较少,不能实现自贸区经济的良性发展等。


三是金融创新人才不足。金融具有知识密集型产业属性,金融人才是金融产业的第一核心竞争力。目前存在金融人才引才主体和渠道单一、人才评定和遴选机制不健全、缺乏系统性统筹制度、精神激励发力不足等问题。


三、自贸区金融创新特征分析


近年来,各地自贸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深入探索金融创新,在推进贸易便利化、投资便利化、服务监管便利化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表现出如下特征。


(一)金融服务功能逐步提升


自贸区成立十周年,各地自贸区已经初步探索了多种成效显著的金融创新发展模式,这些模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体现在赋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上,体现在通过金融要素供给赋能战新产业、跨国企业、中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上。


一是重点关注新行业。通过促进多元金融要素与战新产业的深度融合,不断强化金融创新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支撑。完善鼓励外商投资先进制造业相关政策,引进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开展QFLP试点等。


二是重点关注跨国企业。根据自贸区自身优势,结合区域内企业的金融需求,持续在自由贸易账户设立、跨境人民币流通、投资项目管理便利化试点等方面开展制度创新,为跨境支付结算和境外投资管理提供便利。例如,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在湖南自贸区实行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落实将外商投资(含港澳服务提供者)旅行社业务许可依法下放至自贸试验区。


三是重点关注中小微企业。各地自贸区探索如何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拓展融资渠道等,增强了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能力。例如,自贸区内新设的生产型外贸企业,按照规定完成出口企业管理类别评定后,可以申请提级管理类别,以便加快办理出口退税。


(二)金融开放创新体系逐步升级


一是在贸易方面,高水平的贸易便利化体系基本建立,为建设金融开放创新体系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在投融资方面,高水平的投资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吸引了境外资金大规模在自贸区集聚。


三是在金融监管服务方面,创新建立准入制度、制定负面清单,以及事中、事后监管为重点的综合监管新体制,大力提升监管服务效率。


四是在金融创新方面,自贸区通过与央行的积极配合,在人民币跨境交易、投融资、金融协同发展等方面都制定了相关改革措施,进一步提升了对自贸区发展的金融支持。


(三)全面风险防控能力逐步增强


一是对自由贸易账户实行有效监管。探索建立健全自由贸易账户监管原则,通过全面完善并可动态调整的信息管理系统,实时监测自由贸易账户,实现对跨境资金流动全流程有效监测。


二是探索实施全面风险监管。探索通过跨部门合作,协同建立综合监管试点,搭建以市场风险全覆盖为目标、以信息互联共享为基础、以监管合作为保障的跨部门协作风险防控体系,有效提高金融风险防控能力。


三是坚持宏观审慎管理原则。争取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机制在自贸区运营,为区内企业提供完善的商事法律服务,探索建立适应国内外贸易环境的新型补偿机制,帮助企业适应外部环境,保障企业发展,稳定产业链和供应链。


四、湖南自贸区基金运行模式研究


基金业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优化金融结构、促进经济增长、完善金融体系的重要载体,自贸区金融创新对于指导湖南自贸区基金业创新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基金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把握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新时代中部地区崛起的新要求,着力推动湖南自贸区全产业链创新发展,打造更高能级开放平台,持续放大自贸试验区的先行先试优势和作用,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开展探索,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基金投资为主的多种投融资方式,围绕构建“4×4”现代化产业体系,积极抢抓国家政策机遇,加快发展特色产业、培育新型业态、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标杆项目,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推动优势特色产业在试验区集聚发展,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二)基金功能定位


自贸区基金通过市场化运营、专业化管理、商业化运作,以母基金方式进行运营,通过直接投资和子基金投资两种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以强化基金运作为切入点,带动社会资本服务于湖南自贸区招商引资,为湖南自贸区产业升级赋能。


(三)基金设立运行基本原则


湖南自贸区基金按照坚持战略引领、市场主导、管理专业、严控风险的原则运作。


1.坚持战略引领

符合国家、湖南省和湖南自贸区发展战略和产业发展规划,把发展着力点放在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落地并以资本布局产业集群,从而“以点带面”形成产业培育合力,凝聚省市园区、国企、社会资本等的发展合力,助力湖南自贸区在投资贸易、产能合作、数字经济、国际物流、对非经贸等领域打造标杆示范。


2.坚持市场主导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依法合规、稳健运营,严格执行监管规定,以市场化运作提升价值创造能力,充分发挥基金引领效应,积极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湖南自贸区建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3.坚持管理专业

湖南自贸区基金日常管理、项目投资、投后管理等事项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市场化专业化原则把控投资方向,发挥平台优势和专业优势,通过统筹管理、归集分散资金、聚集投资重心等方式,强化政府资金政策效果,提升政府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基金市场化和专业化运作水平,确保基金实现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坚持严控风险

借助金融创新经验,强化投资前风险评估、系统论证和预案制定,做好自贸区基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管控、预警和处理,构建规范高效的基金治理结构,健全制度机制,完善治理结构,守住风险底线,保障投资人权益。


(四)基金设立方式

参照省外其他自贸区做法,如图1所示,湖南自贸区基金建议争取国家级基金出资20%(2亿元)、湖南省产业引导基金出资30%(3亿元)、相关省属国企出资30%(3亿元)、其他社会资本出资20%(2亿元),合计出资10亿元。


金融创新视域下湖南自贸区基金运行模式研究

图1  基金架构


(五)基金投资


湖南自贸区基金坚持落实国家战略,始终把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放在第一位,在深入了解产业集聚的深层逻辑、湖南省当前发展现状和自贸区战略定位的基础上,大力推动产业发展的“突围”和转型升级。围绕湖南自贸区“一产业一园区一走廊”发展规划,与省内重点产业园区、国内外产业集团、专业投资机构密切联动,通过母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服务重点产业、重点园区和重大项目建设,构建“一片区一基金”“一产业一基金”的“母—子”基金发展格局。同时,在项目直投方面,湖南自贸区基金聚焦湖南“4×4”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引导基金在产业发展方面的基石作用,针对重点产业,牵头省内国企共同支持优质企业在自贸区的发展。


(六)风险防控


1.建立闭环式风险防范体系

基金管理人应制定规范的风险防控制度,将风险防控贯穿到项目筛选、立项、尽调、投资决策、投后管理的全流程中,构建闭环式风险防控体系,并每年度出具经审计的基金年报及基金年度运营报告。


2.构建投资组合分散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应遵循适度组合投资的原则,通过布局不同细分领域、发展阶段的项目进行投资,使投资组合多样化,同时控制对单一项目的投资比例,平滑风险,提高投资收益水平。


3.严格尽职调查谨防违规风险

基金管理人对拟投项目重点关注行业前景、团队背景、技术壁垒、商业模式、客户结构、财务表现、估值与安全边际、退出路径等。


4.基金绩效评价

由基金合伙人共同商议制定基金绩效考核目标,对基金运作和投资成果进行评价,具体包括对基金日常运营、投资数量、投资规模、投资行业、投资收益、产业带动效应、风险管控水平等进行考核。


五、湖南自贸区基金运行制度创新政策建议


(一)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


设立由证监、金融、商务、市场监管等相关主管部门组成的自贸区基金监管协调机构,负责协调监管事务。该机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沟通交流,解决监管中的问题和矛盾。建立跨部门间高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和数据共享。


(二)完善信息监管服务机制


建立自贸区基金信息监管服务平台,整合基金运作数据和相关信息资源,实现数据的统一管理和共享。监管部门通过数据分析技术,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和风险隐患,作出及时的监管处置。建立投资者服务平台,为投资者提供投资咨询、投资者教育等服务。通过投资者服务平台,加强对投资者的信息披露和投资风险提示,增强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投资能力。


(三)建立“投、保、贷”联动机制


在自贸区建立投融资对接平台,完善基金、保险公司和金融机构的合作交流渠道,提供投融资项目信息、风险评估报告等服务,促进企业与投资方、融资方的对接和合作。同时,基金、保险公司和金融机构可以共同制定合作机制,明确各自的合作角色和责任签订合作协议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在“投、保、贷”联动过程中,各方应加强风险管理,防范和化解相关风险。


(四)建立股债交易机制


完善自贸区股票和债券市场的市场规则和制度,包括交易规则、信息披露制度、交易结算制度等。确保市场的公开、公平、透明,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市场活跃度。采取措施提升自贸区股票和债券市场的流动性,如增加市场参与者、优化交易机制、提高市场效率等。鼓励基金等机构参与市场交易,提升市场活跃度和交易量。


(五)建立容错纠错机制


对于基金运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建立针对自贸区特点的容错纠错机制,明确问题的报告处理程序,包括失误排查、问题定性、责任追究、纠正措施等环节,确保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及时提供相应的容错措施。


(本文刊发于《中国科技投资》2024年第1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