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9-12-15 22:54:00 访问量:

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是党中央面对国际国内形势深刻变化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奋力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必然要求,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大事。为加快培育贸易竞争新优势,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到2022年,贸易结构更加优化,贸易效益显著提升,贸易实力进一步增强,建立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标、政策、统计、绩效评价体系。

加快创新驱动,培育贸易竞争新优势

夯实贸易发展的产业基础。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贸易与产业互动,推进产业国际化进程。加快发展和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推动重点领域率先突破。优化升级传统产业,提高竞争力。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培育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

优化贸易结构,提高贸易发展质量和效益

优化国际市场布局。继续深耕发达经济体等传统市场。着力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贸易合作,拓展亚洲、非洲、拉美等市场。逐步提高自贸伙伴、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在我国对外贸易中的占比,扩大与周边国家贸易规模。综合考虑市场规模、贸易潜力、消费结构、产业互补、国别风险等因素,引导企业开拓一批重点市场。

优化国内区域布局。以“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等重大战略为引领,推动区域间融通联动。推动东部地区新旧动能转换,实现贸易高质量发展。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加快发展,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提高开放型经济比重。提升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发展水平。

促进均衡协调,推动贸易可持续发展

积极扩大进口。适时进一步降低进口关税和制度性成本,激发进口潜力,优化进口结构。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和零部件进口。鼓励国内有需求的资源性产品进口。支持日用消费品、医药和康复、养老护理等设备进口。促进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环境服务等生产性服务进口。

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深化服务贸易领域改革和开放,持续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完善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管理体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数字贸易发展。推进文化、数字服务、中医药服务等领域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完善技术进出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技术贸易促进体系。探索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强服务贸易国际合作,打造“中国服务”国家品牌。

培育新业态,增添贸易发展新动能

促进贸易新业态发展。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复制推广成熟经验做法。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管理模式,优化通关作业流程,建立全口径海关统计制度。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完善管理体制和政策措施,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政策,推动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鼓励发展其他贸易新业态。

建设平台体系,发挥对贸易的支撑作用

加快培育各类外贸集聚区。推进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依托产业集聚区,培育一批产业优势明显、创新驱动突出、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的基地。加快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试点城市和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发展。推进国家级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各类开放平台建设,创新管理制度。

深化改革开放,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贸易环境

充分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示范引领作用,高水平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先试,开展首创性、差别化改革探索,加快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开放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探索实施国际通行的货物、资金、人员出入境等管理制度。积极复制推广改革试点经验。加快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打造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开放新高地。

坚持共商共建共享,深化“一带一路”经贸合作

深化贸易合作。拓宽贸易领域,推动优质农产品、制成品和服务进口,促进贸易平衡发展。发展特色服务贸易。推进中欧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国际物流和贸易大通道建设。发展“丝路电商”,鼓励企业在相关国家开展电子商务。积极开展促贸援助。推进商建贸易畅通工作机制。

坚持互利共赢,拓展贸易发展新空间

建设性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推动区域、次区域合作。维护以规则为基础的开放、包容、透明、非歧视性等世界贸易组织核心价值和基本原则,反对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推动对世界贸易组织进行必要改革。积极参与多边贸易规则谈判,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深入参与二十国集团、金砖国家、亚太经合组织、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大图们倡议等多边和区域、次区域合作机制,积极贡献更多中国倡议、中国方案。

加强组织实施,健全保障体系

加强党对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整体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商务部。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指导,制定行动计划。

健全法律法规体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不断完善贸易及相关领域国内立法,为贸易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促进国内经贸立法与国际经贸规则的良性互动。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